为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提高学生读书热情,培养他们良好的文学素养,特举办“中华魂·民族韵”诗词朗诵比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图书馆、共青团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委员会
协办单位:读书协会
二、参赛对象:全校学生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初赛时间:4月17日晚,地点待定
复赛时间:4月24日晚,地点待定
决赛时间:5月15日晚,地点待定
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
1、即日起至4月13日,在图书馆1楼总服务台填表报名;
2、网上报名,即日起4月13日,将报名信息发送到邮箱(gzcj***@***.com),邮件主题为“朗诵比赛报名”,内容请按以下格式填写“姓名+所在学院+班级+手机号(短号)”;
3、现场报名:4月9日---4月11日读书协会在2区饭堂门口和16栋楼下接受报名(上午:11:30—12:30;下午:16:00---18:30)
五、参赛要求:
1、选手允许以个人或团体(不超过3人)形式参赛;
2、参赛作品要求:主题为“中华魂,民族韵”,文体为诗词(包含古诗词和现代诗歌),内容要积极、健康,不得出现影响身心健康等内容,鼓励自创文稿。
3、初赛、复赛和决赛可选择不同的参赛作品,但必须切入主题;
4、初赛朗诵时间限定在3分钟内,复赛和决赛朗诵时间限定在5分钟内,选手自备材料;
5、初赛以十分制进行评分,选出前30名选手晋级复赛;复赛以百分制进行评分,选出前10名选手晋级决赛;
6、参加决赛选手,朗诵须配有PPT和音乐;
7、所有选手所选的题目,一经上报不得擅自修改,所送比赛稿件一概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8、选手一律在比赛前半小时入场,在比赛开始前十分钟未到场者或联系不到者,视为弃权;
9、选手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出场顺序者,应提前告诉相关人员,经商议后,做出相应的调整,如不提前说明,迟到者,按扣分处理。
六、决赛评分标准
1、内容: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积极向上(10分)
2、语言表达:吐字清晰,声音洪亮,脱稿表达语言流畅(10分)
3、神情和姿态:体态,语言面部表情运用恰当自如,感情充沛,精神饱满(20分)
4、仪表形态:服装大方得体,谈吐自然礼貌,举止从容,避免商业化(10分)
5、正确把握诗歌内容,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20分)6、选手应控制好自己的比赛时间,超时者相应扣分(10分)
7、作品形式自由创新,朗诵形式富有创意,配以适当伴舞或配乐,或以其他形式朗诵,符合本次朗诵比赛要求(20分)
七、奖项设置
1、一等奖一名,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2、二等奖两名,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3、三等奖三名,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4、优秀奖四名,颁发荣誉证书;
5、最佳舞台风格奖一名,颁发荣誉证书;
6、最佳原创作品奖一名,颁发荣誉证书。
八、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图书馆
图书馆
2014-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