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图书馆接收捐赠图书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丰富我馆馆藏,让闲置书籍焕发新生,图书馆欢迎并诚挚倡议广大师生、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友情捐赠各类图书。为更好的鼓励捐赠、规范捐赠行为,特制定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图书馆接收捐赠图书管理办法,敬请捐赠者赐览:
一、捐赠图书入藏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之规定;
2.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与本校教学科研密切相关的各种图书资源;
3.正式出版物,但也酌情接受一些有较高学术价值以及较高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
4.适合高职及以上程度,符合本馆馆藏建设原则;
5.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之图书,复本以1-3册为宜;
6.图书品相基本完好;
7.内容需健康向上,不得宣扬封建迷信、言论观点反动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
二、捐赠图书入藏审核
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一般不被纳入馆藏:
1.非常规出版物,考证考试类活页或无书脊的试题册、试卷,手稿,内部出版物等;
2.外观品相不好,有划线、注记、眉批的图书;
3.内容陈旧、明显过时且无学术使用价值的图书;
4.本馆已有多个复本且本身学术参考价值不高的图书;
5.多卷书中不成套的图书;
6.杂志、期刊;
7.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三、捐赠证明的出具
图书馆在收到捐赠图书后,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明,但捐赠证明仅表达对捐赠者的谢意,并不代表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图书馆对捐赠图书内容或学术水准的评价。
四、相关权益
1.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对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2.图书馆没有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
3..对失去保存价值的受赠图书,图书馆可按相关规程进行藏书剔旧处理;
4.图书馆有权调配或转赠相关捐赠图书给其它图书馆、“希望工程”或其他爱心组织,以期获得更好的资源利用。
五、沟通联系
捐赠者在捐赠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均可联系图书馆资源建设部老师。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0-87975206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图书馆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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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环市东路166号 (广州校区)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水头镇学府路1号 (清远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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