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捐赠图书规则及流程

2025-06-23 18:47:59  点击:[]


一、本馆接收捐赠图书要遵循的规则:

(一)正式出版物。读者捐赠的图书必须为正式出版物,本馆只接收正规出版社有ISBN的正版图书,而非非正式出版物(如手稿、内部出版物、地方文献等)。

(二)内容符合馆藏要求。捐赠图书的内容需符合图书馆的馆藏要求,且图书应为本馆尚未收藏或本馆需要增加复本的图书。

(三)品相良好。图书需保存完好,品相良好,无破损、残缺、污损、霉变、水浸、虫蛀等问题。

(四)版权合规。图书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或其他法律。

(五)内容健康向上。图书内容需健康向上,不得宣扬封建迷信、言论观点反动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

(六)捐赠者意愿明确。捐赠者需明确捐赠意愿,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如捐赠目录或清单。

二、本馆不予接收的图书类型:

(一)非常规出版物。考证考试类活页或无书脊的试题册、试卷,手稿,内部出版物等。

(二)违法出版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的图书。

(三)品相不佳的图书。破损、残缺、污损、霉变、水浸、有异味或虫蛀的图书。

(四)内容低下或反动的图书。宣扬封建迷信、言论观点反动、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图书。

(五)旧书或过时书籍。已无法使用的旧书、过时书籍(科学或技术类书籍)等。

(六)杂志、期刊。不收。

(七)宗教、气功相关书籍。不收。

(八)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出版物。如接收者不确定该出版物有无问题,请咨询采编部。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捐赠数量较大时需预约。捐赠数量较多捐赠者难以送书到馆时,捐赠者可联系图书馆安排专人上门接收。

(二)捐赠图书的处理方式。如大批接收捐赠图书未能逐一核实时,对于整理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标准的捐赠图书,图书馆有权对图书进行转赠、漂流或直接淘汰。如捐赠者事先提出处理不入馆藏图书时要征求其意见,则要征求其意见后再对该部分图书进行处理。

(三)捐赠图书的所有权。捐赠图书一旦被图书馆接收,所有权归图书馆所有,捐赠者无权要求返还。

(四)捐赠图书移交。流通部门接收读者捐赠图书后,要做好标记,及时送交采编部。

(五)关于捐赠证明。如捐赠者需要图书馆出具捐赠证明,请联系采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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