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追忆传情诗话清明”清明节线上朗读活动的通知

2024-04-01 17:11:29  点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清明不仅是草长莺飞、游春踏青的自然节气,也是缅怀先人、慎终追远的传统节日。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唤起学生对于先祖先烈的纪念,增进学生对诗词与节日的了解,图书馆特此举办“追忆传情 诗话清明”——清明节线上朗读活动。

现将活动详情公布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追忆传情 诗话清明

二、活动组织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图书馆

三、活动对象

全体学生

四、活动时间

42日至48

五、活动平台

读者之星

六、活动内容

朗读规定范围内与清明节有关的古诗词,将其录制为音频,上传至平台。

七、参与方式

扫描二维码,进入活动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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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读者访问活动平台由微信授权后直接登录,登录后,点击下方蓝色键“参加活动”即可参与。

八、活动规则

(一)作品上传:点击右下角“上传作品”按键进入上传页面,作品名称填写诗词题目,朗读时请在开头一并念出诗词题目、朝代、作者;音频大小不能超过30M,音频格式只能为mp3m4awavoggogaamr

(二)请正确填写姓名、学号等个人信息(改名的同学请填写现用名),否则会影响后续加分。

(三)可多次上传不同音频或一次性朗读多首古诗词,重复上传内容视为无效。

(四)请使用同一微信号上传音频,活动不接受同时使用多个微信号交叉上传,活动结果以微信号码认定上传者身份。

(五)上传的音频通过人工审核后方可显示,若未通过审核,请重新上传。

(六)禁止使用AI朗读或他人代读,需本人朗读,否则不通过审核。

(七)音频朗读的内容须在规定的诗词范围内,与活动无关的作品以及不当言论将不通过审核。

学分获取

参加活动并审核通过者,可加第二课堂学分0.1/场,“大学生书香校园读书计划”学分书香赋能1/场;多次朗读仅加分一次,活动结束后统一加分。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所有。




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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