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培育学校书香校园特色,推动形成良好的学风、教风、校风,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内涵发展,自2021至2022学年起,我校精心策划并有序实施了《大学生书香校园读书计划》。在这一计划的指引下,图书馆精心组织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书香赋能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师生们的阅读热情,活动参与度和图书借阅量不断提高,校园阅读氛围更加浓郁。书香校园的建设离不开每一位师生和各单位的积极参与,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书香学院”“书香班级”“书香之星”评选活动,评选年度为2022~2023学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教务处 图书馆
二、面向对象
各二级学院和全校师生
三、评选数量
(一)书香学院评选4个;
(二)书香班级评选20个,其中,2021级三年制班级和2022级两年制班级评选5个,2022级三年制班级评选15个;
(三)书香之星评选70个,其中,教师评选10个,2021级三年制和2022级两年制学生评选10个,2022级三年制学生评选50个。
四、评选标准
(一)书香学院评选标准
1.评选资格
在2022~2023学年《大学生书香校园读书计划》实施过程中,二级学院参与考核学生人数的正考成绩及格率在90%以上。
2.评选采取计分制,分数组成如下:
学院总分=(生均借书册数+生均入馆次数+生均参与书香赋能活动次数)×1分
3.评选结果:按照所得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名前4的学院被评选为书香学院。
(二)书香班级评选标准
1.评选资格
在2022~2023学年《大学生书香校园读书计划》实施过程中,参与考核的班级学生正考成绩及格率须为100%。
2.评选采取计分制,分数组成如下:
班级总分=(生均借阅图书册数+生均入馆次数+生均参与活动次数)×1分
3.评选结果:按照所得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2021级三年制班级和2022级两年制班级一起排序,排名前5的班级被评为书香班级;2022级三年制班级排名前15的班级被评为书香班级。
(三)书香之星评选标准
1.评选资格
教师:借阅图书册数总量排名前50且在职的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
学生:2022~2023学年《大学生书香校园读书计划》正考考核成绩等级为优秀。
2.评选采取计分制,分数组成如下:
教师个人分数=图书借阅册数所获分值+入馆次数所获分值
学生个人总分=图书借阅册数所获分值+入馆次数所获分值+参与书香赋能活动所获分值+书香赋能活动获奖加分
3.获得分值标准:
(1)入馆次数:0.2分/次;
(2)借阅册数:0.2分/册;
(3)参与书香赋能活动:0.1分/次;
(4)书香赋能活动获奖加分标准:
等级 |
校级 |
省级 |
国家级 |
备注 |
一等奖 |
3 |
6 |
9 |
同一活动只加一次分值,取最高分加分。 |
二等奖 |
2 |
5 |
8 |
三等奖 |
1 |
4 |
7 |
优秀奖 |
0.5 |
3 |
6 |
4.评选结果:按照个人所得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教师排名前10的被评委书香之星;2021级三年制学生和2022级两年制学生一起排序,排名前10的被评为书香之星;2022级三年制学生排名前50的被评为书香之星。
五、统计时间
(一)借阅图书册数和入馆次数:2022年8月1日~2023年6月30日
(二)参与书香赋能活动次数:2022年8月1日~2023年6月30日
六、数据来源
(一)本次学生数据统计以书香校园系统当前在校生学生为准,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退学学生不在统计范围内;
(二)学生借阅图书册数、参与书香赋能活动次数以书香校园系统数据为准;学生入馆次数以图书馆门禁系统数据为准;
(三)教师借阅册数以图书馆管理系统数据为准,入馆次数以图书馆门禁系统数据为准。
七、评选结果和表彰
获奖名单以图书馆发文为准;以上奖项将在我校第十七届读书节开幕式统一颁发。
八、本次评选活动的解释权归教务处和图书馆所有。
教务处、图书馆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