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书香学院”等评选的通知

2025/11/10 11:09  点击:[]

在2024~2025学年,图书馆面向2023级和2024级学生深入实施了“书香校园计划”,在该计划指引下,图书馆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阅读活动,各二级学院和部门积极组织师生参与,校园阅读氛围愈加浓郁。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师生阅读热情,特开展2024~2025学年“书香学院”“书香班级”“书香之星”及“最佳辅导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将分别对广州校区与清远校区的师生进行。

二、评选数量

(一)书香学院

广州校区评选3个;清远校区评选2个。

(二)书香班级

广州校区:共评选20个。其中,从2023级三年制班级和2024级两年制班级中评选5个,从2024级三年制班级中评选15个。

清远校区:从2024级班级中评选10个。

(三)书香之星

广州校区:共评选50名,其中,从教师中评选5名,从2023级三年制和2024级两年制学生中评选5名,从2024级三年制学生中评选40名;

清远校区:共评选25名,其中,从教师中评选5名,从2024级学生中评选20名。

(四)最佳辅导教师

广州校区:10名;清远校区:5名。

三、评选标准

(一)书香学院评选标准

1.评选资格

在2024~2025学年“大学生书香校园读书计划”实施过程中,二级学院参与考核学生人数的正考成绩及格率在90%以上。

2.评选采取计分制,分数组成如下:

学院总分=(生均借书册数+生均入馆次数+生均参与书香赋能活动次数)×1分

3.评选结果:按照所得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评选数量由高到低选取书香学院。

(二)书香班级评选标准

1.评选资格

在2024~2025学年“大学生书香校园读书计划”实施过程中,参与考核的班级学生正考成绩及格率须为100%。

2.评选采取计分制,分数组成如下:

班级总分=(生均借阅图书册数+生均入馆次数+生均参与活动次数)×1分

3.评选结果:按照所得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评选数量由高到低选取书香班级。

(三)书香之星评选标准

1.评选资格

教师:两个校区借阅图书册数总量排名各前50的在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因部门工作性质需批量借阅图书的,经图书馆认定后,其相关数据不计入统计。

学生:2024~2025学年“大学生书香校园读书计划”正考考核成绩等级为优秀。

2.评选采取计分制,分数组成如下:

教师个人分数=图书借阅册数所获分值+入馆次数所获分值

学生个人总分=图书借阅册数所获分值+入馆次数所获分值+参与书香赋能活动所获分值+书香赋能活动获奖加分

3.获得分值标准:

(1)入馆次数:0.02分/次;

(2)借阅册数:0.3分/册;

(3)参与书香赋能活动:0.5分/次;

(4)书香赋能活动获奖加分标准:

等级

校级

省级

国家级

备注

特等奖

4

6

8

同一活动只加一次分值,取最高分加分。

一等奖

3

5

7

二等奖

2

4

6

三等奖

1

3

5

优秀奖

0.5

2

4

4.评选结果:按照个人所得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评选数量由高到低选取。

(四)最佳辅导奖评选标准

1.评选资格:在2024~2025学年“大学生书香校园读书计划”实施过程中,辅导员积极推动所带班级学生参与活动,所带班级数量在3个以上且正考平均通过率在95%以上。

2.评选标准:按照辅导员所带班级的正考平均通过率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评选数量由高到低选取,达不到评选数量的,按实际人数获选。

3.如遇辅导员在评选期内发生岗位变动,其参选资格及最终人选需经由其当前所在二级学院领导审核确认

四、统计时间

(一)借阅图书册数和入馆次数:2024年8月1日~2025年7月7日

(二)参与书香赋能活动次数:2024年8月1日~2025年7月7日

五、数据来源

(一)本次学生数据统计以书香校园系统当前在校生学生为准,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退学学生不在统计范围内;

(二)学生借阅图书册数、参与书香赋能活动次数以书香校园系统数据为准;学生入馆次数以图书馆门禁系统数据为准;

(三)教师借阅册数以图书馆管理系统数据为准,入馆次数以图书馆门禁系统数据为准。

(四)辅导员带班班级以及格率统计以书香校园系统为准。

六、评选结果和表彰

获奖名单以学校正式发文为准;所有奖项将在我校书香校园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统一颁发。

七、本次评选活动的解释权归图书馆所有。


图书馆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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