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物品占座清理管理规定




为维护公平、有序的阅览环境,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率,图书馆将对占座物品实行常态化清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广州校区实行日清、周清和月清的管理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1.阅览区域采取每日清理的方式

每日早上8:20,工作人员将对馆内阅览桌及周边区域的个人占座物品(电脑、平板、手机等贵重物品除外)进行清理,并统一放置于各楼层指定的“占座物品存放处”。

2.格子柜采取每周清理的方式

馆内所有格子柜为公共资源,仅供读者当日临时使用,闭馆前须将物品带离。每周日上午8:20,工作人员将对滞留物品进行清理,并转移至各楼层“占座物品存放处”。

3.“占座物品存放处”采取每月清理的方式

每月最后一日闭馆前,图书馆将对“占座物品存放处”内未被认领的物品进行统一处理,不再提供认领服务。

4.占座物品存放处位置说明

(1)1至3楼,每层均设有“占座物品存放处”,清理物品放置于对应楼层。

(2)4至6楼,清理物品统一放置在4楼“占座物品存放处”。

二、清远校区实行“日清”管理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每日早上8:20,工作人员将对馆内阅览桌及周边区域的个人占座物品(电脑、平板、手机等贵重物品除外)进行集中清理,统一放在各楼层的“占座物品存放处”。

读者须自行前往认领,图书馆不承担保管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占座者自负。

三、通用条款

1.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馆藏图书均将回收上架。请读者妥善保管已借图书,并于当日闭馆前带离图书馆。

2.图书馆属公共场所,不负责任何个人物品的保管。请读者自觉做到“物随人走,人离位清”。

3.凡因违反本规定而导致个人物品遗失、损坏的,责任由占座者自行承担。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各位读者相互转告,共同遵守。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图书馆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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